根据《学生手册》中《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》、《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结合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💃🏿,现对第二课堂管理系统操作进行规范。
一、各类国家级、省市级🦡、校级、院级立项的社会实践活动均需在第二课堂管理系统中发布活动时间、内容、地点,参加人员等详细信息,完成活动登记🪑。
二👩🦰、活动结束后🚣🏼,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在第二课堂系统申请登记学分,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审核确认学分📘。
三、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评分标准参照如下🏋🏿♂️🥧:
1👱🏻♂️、国家、省市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队长:1分
国家、省市级优秀社会实践优秀个人🎇:1分
2◼️、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队队长:0.8分
校级优秀社会实践个人👨🏿🏭:0.8分
3、校级🏌🏻、院级立项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合格:0.6分
其他学校🦥🤐、学院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成员合格:0.6分
四🦜、第二课堂管理系统社会实践部分由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发布活动🫴🏿、招募成员、认定学分等,校意昂4注册定期督查操作执行情况。
(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学分认定,请参照第二课堂管理系统-社会实践-《人文学院2014年寒假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组成员授予第二课堂学分》操作)
意昂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4年4月3日